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服務目的

1.建立優質、平價、普及的長期照顧服務體系,發揮社區主義精神,讓失能的國民可以獲得基本服務,在自己熟悉的環境安心享受老年生活,減輕家庭照顧負擔。

2.實現在地老化,提供從支持家庭、居家、社區到機構式照顧的多元連續服務,普及照顧服務體系,建立關懷社區,期能提升失能者與照顧者之生活品質。

3.向前端優化初級預防功能,銜接預防保健、活力老化、延緩失能,促進老人健康福祉,提升生活品質。

4.向後端提供多目標社區式支持服務,轉銜在宅臨終安寧照顧,減輕家屬照顧壓力,減少長期照顧負擔。

❤️服務對象

經專業人員評估之下列對象:

1.65歲以上之失能老人

2.55歲以上之失能原住民

3.失能之身心障礙者

4.50歲以上失智症患者

5.僅工具性日常生活活動須協助且獨居之老人

6.僅工具性日常生活活動須協助之衰弱老人

❤️補助原則

1.以服務提供(實務給付)為主,以輔助失能老使用多項照顧服務措施為原則。

2.依民眾之失能程度及家庭經濟狀況,提供合理補助額度。

3.超過政府補助額度部分,由使用者自費負擔。

❤️服務項目

◎照顧服務(包含居家服務、日間照顧服務及家庭托顧)

◎交通接送服務   ◎喘息服務          ◎營飲餐飲服務

◎輔具購買、租借及居家無障礙環境改善

◎專業服務              ◎長期照顧機構服務

◎小規模多機能服務      ◎失智症照顧服務

◎家庭照顧者支持性服務  ◎社區預防性照顧

◎預防失能或延緩失能與失智之服務

◎銜接出院準備服務      ◎銜接居家醫療

◎社區整體照顧模式      ◎到宅沐浴車服務

❤️應備文件

1.申請書 2.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及身心障礙證明影本(65歲以上如無身心障礙者證明免附)或其他必要之相關文件。

❤️服務專線

▶️電話
1.長照專線:1966 或  長期照護科(長期照顧管理中心):05-5352880
2.北港分站電話:05-7839527、7833323
3.虎尾分站電話:05-6334021、6334027
4.西螺分站電話:05-5880514、5880524
▶️傳真號碼
1.長照科:05-5345520
3.北港分站傳真號碼:05-7839528
4.虎尾分站傳真號碼:05-6334032
5.西螺分站傳真號碼:05-5880534

  • 資料來源:土庫鎮衛生所

1966簡介

  • 資料來源:土庫鎮衛生所

❤️服務目的

失智者在生病的歷程中會出現異於常軌的行為,以失能為主的 居家服務及日間照顧服務無法滿足這群個案的需求,由社工人 員及照顧服務員等提供失智老人專業日間生活照顧及多樣化之 生活選擇,以減緩家屬壓力及減輕照顧負擔,使生活得以正常 安排及提供家屬喘息機會。

❤️服務內容

1.生活照顧︰生活照顧服務(個人衛生、安全維護、餐點、午  憩、洗澡、交通等服務)。

2.生活自立訓練︰訓練個案日常生活之自我照顧,以維持身體  最佳之功能狀況。

3.健康促進︰各項體能運動類課程、體操、唱歌、棋藝、球類  及各類健康講座等。

4.文康休閒活動︰設計適合老人之團體活動或個人之文康活動  ,分為動態與靜態活動,協助老人培養個人喜愛之休閒活動。

5.提供或連結交通服務︰由中心備有之交通工具或連結本縣交  通接送服務,提供日間照顧中心年長者使用(依各中心交通  費之收費標準收費)。

6.家屬教育與諮詢服務︰由社工或護理人員提供家屬醫療保健  、心理、社會等諮詢服務;辦理家屬照顧方案、支持團體及  聯誼性活動。

7.護理服務︰每日測量血壓、定期測血糖等保健服務,並製作  成紀錄。

8.復健服務︰依老年人個別需要提供適宜之簡單附件工作。

9.備餐服務︰提供衛生安全及營養均衡之飲食,是需要結合營  養師提供服務,並訂定菜單。

❤️服務對象及資格限制
1.未接受機構收容安置、未聘雇看護(傭)、未領有政府提供之特別照顧津貼或其他照顧費用補助者。

2.經衛生福利部評鑑合格之醫院、精神專科醫院診斷為失智者、領有身心障礙證明/手冊,並持有1年內之臨床失智症評估量表(CDR)1分含以上之證明。

  • 資料來源:土庫鎮衛生所

服務目的

提供多元化整合性照顧服務模式,保障失能身心障礙者能獲得 適切的服務,促使失能身心障礙者可以減輕失能、延緩惡化, 並延緩進住機構時間,以減輕民眾及家庭的照顧負擔,並支持 家庭、提供家庭照顧者有喘息機會。

 

服務對象

一、失能身心障礙,經CMS長期照顧評估量表評估,無法定傳    染病,日常生活需他人協助。

二、未接受機構安置、未聘雇外籍看護或本籍幫傭者、未領有    政府提供特別照顧津貼或其他照顧費用者。

 

服務內容

一、生活照顧      二、生活自理訓練 三、輔具使用訓練  四、復健訓練 五、健康促進      六、文康休閒活動

七、餐食服務      八、提供或連結交通接送服務 九、社區適應      十、衛教訓練

 

服務提供方式
半日托、日托、月托、臨托等服務

交通接送服務補助對象及收費補助標準

一、 補助對象:經長期照顧管理中心(以下簡稱照管中心)評估核定2級以上(含)後,實際居住於雲林縣,且符合以下資格之一者為限:

    (一) 六十五歲以上失能老人

    (二) 五十五歲以上失能原住民

    (三) 五十歲以上失智症者

    (四) 失能之身心障礙者

二、服務內容:往(返)居家至醫療院所就醫、定期式復健或透析治療之交通接送。

三、交通接送服務長照給付額度1,840元(月),依照福利身份別補助比例如下:

     (一)長照低收入戶:政府補助100%。

     (二)長照中低收入戶:政府補助91%,民眾部分負擔9%。

     (三)長照一般入戶:政府補助73%,民眾部分負擔27%。

四、收費標準(依雲林縣政府公告計程車費率計價)

     1、 起程運價:1.25公里新台幣(以下同)100元。

             2、 續程運價:每220公尺加收5元。

     3、 延滯計算基準:時速5公里以下,每1分40秒加收5元。

  五、交通接送服務特約單位如附件。

❤️服務目的

一、落實在地老化之理念:透過人本專業沐浴服務,重視失能/獨居長者身體清潔之個別需求,提升生命尊嚴,滿足其居家安老之期待。

二、提供照顧者喘息與支持:透過本服務之輸送,協助照顧者回應失能者身體清潔之照顧需求,降低照顧者壓力。

❤️服務對象

一、無法自行沐浴或家屬無法執行沐浴之居家失能老人及身心障礙者。
二、本服務對象需經服務單位專業人員評估否適宜沐浴服務。

 

  • 資料來源:土庫鎮衛生所
  • 服務對象及資格限制:(需申請長照2.0服務)   
     實際居住本縣之65歲以上老人、55歲以上具原住民身分者、50歲以上失智症者、身心障礙者,有接受長期照顧服務之必要,且經本縣長期照顧管理中心評估CMS等級為第2級以上者。
  • 補助內容:
    👍輔具及居家無障礙環境改善服務適用E、F碼,每人給付額度為三年補助四萬元,輔具及居家無障礙環境改善服務額度,每三年給付一次。
    👍部分輔具項目需付部分負擔,依照福利身分別補助比例如下:

    (1)長照低收:政府補助100%
    (2)長照中低收:政府補助90%、民眾部分負擔10%
    (3)一般戶:政府補助70%、民眾部分負擔30%

  • 輔具補助申請流程:如下方相關檔案
  • 申請應備文件:
  • 評估報告書(「長期照顧服務給付及支付標準」載明需經輔具評估人員出具評估報告者)、其他必要之文件。
  • 居家無障礙環境改善應備文件

    房屋所有權證明文件、屋主同意書(非本人房屋者附)、輔具評估報告書、工程報價單,相關服務請洽雲林縣輔助器具資源中心。

    電話:05-5339620(斗六站)、05-7827620(北港站)、05-6339620(虎尾站)

    傳真:05-5337028

    Email: ylad2004@gmail.com

 

❤️服務目的
提供長輩使用多項服務之選擇,以日間照顧中心為基礎,擴充辦理居家服務、臨時住宿等多元服務項目,由專業人員提供生活照願及帶領健康促

進等各項類型活動,提供長輩安適自在之照顧,滿足長輩照顧需求減輕家庭照顧者負擔。

❤️服務對象

一、經長期照顧管理中心評估核定達長照需要等級2~8級,無法定傳染病者。

二、未接受機構安置、未聘僱看護(傭)者,未領有政府提供特別照顧津貼或其他照顧費用者。

❤️服務內容

1.日間照顧服務:提供生活照顧、健康促進、文康休閒活動、家屬指導及諮詢服務、備餐服務、交通接送。

 2.居家服務:依長者需求,到宅提供身體與日常生活照顧·家事服務。

3.臨時住宿服務(喘息服務) :長期需要者於夜間小規模多機能服務中心,由機構工作人員提供包含生活照顧、協助沐浴、進食服藥、活動安排及住宿等照顧服務。服務提供方式半日托、日托、月托、臨托等服務。

  • 資料來源:土庫鎮衛生所

❤️服務目的

家庭托顧服務指針對失能之個案,由照顧服務員於家庭住所內 ,提供身體照顧服務、日常生活照顧服務及安全性照顧、備餐 服務。

❤️服務項目

1.依長期照顧服務法第11條規定,社區式長期服務(含家庭托顧服務)之相目如下︰

 一、身體照顧服務。 二、日常生活照顧服務。 三、餐飲及營養服務。  四、輔具服務。  五、心理支持服務。 六、醫事照護服務。 七、社會參與服務。 八、預防引發其他失能或加重失能之服務。  九、其他由中央主管機關認定以社區為導向所提供與長照有關之服務  

❤️服務對象及資格限制
65歲以上失能老人、55歲以上失能山地原民、65歲以上IADL獨 居者、50歲以上失智症患者、55歲以上平地原住民、65歲以上衰 弱者、失能身心障礙者。

❤️備註︰ 服務對象以事前申請並經長期照顧管理中心或A據點評估核定後,實際居住於雲林縣,且符合上開資格之一者為限。

  • 資料來源:土庫鎮衛生所

一、服務目的:

     (一)提供經本縣照管中心評估符合資格之備餐不易及無法外出用餐之失能獨居個案,獲得基本生活照顧及健康維護。

     (二)透過送餐服務,給予人性化的關懷與支持,並適時掌握其生活狀況,協助連結長照相關服務或轉介照管中心,以提升生活品質。

二、服務內容:送餐服務(至少每週一至週五中午供餐,如情況特殊者經照管中心評估得提供晚餐)。

三、服務對象:

     (一)經本縣照管中心評估符合長照需要等級第2至8級之本縣獨居社會救助法列冊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且無以下情形之一(惟112年6月30日前已使用服務之對象,不在此限):

       1.經本縣照管中心評估無提供餐飲服務需要者。
       2.有吞嚥困難、僅能以無渣流質管灌進食或有特殊餐食需要者。

    (二)一般戶居住於本縣獨居個案經所在地之鄉(鎮、市)公所轉本縣照管中心評估長照需要等級第4級以上(惟108年度以前舊案複評者,不在此限)。

    (三)前述所稱之獨居須符合下列資格之一:

      1.有單獨居住之事實。

      2.雖有同住者,但符合下列狀況者,亦列入獨居:

         a.與無照顧能力之配偶同住。

         b.與無照顧能力(含無自理能力身心障礙者)家屬或未成年親屬同住。

         c.家屬平均一週內4天(含)以上未同住者。

        d.同住者依規定、契約無照顧義務且無照顧能力者。

四、補助標準:

 (一)膳費:每人每日最多得補助2餐,每餐最高補助新臺幣80元。

 (二)使用者補助標準:

   1.列冊之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全額補助。

2.長照中低收入戶:補助90%,使用者自付10% (僅112年6月30日前使用服務者適用)。

3.長照一般戶:補助70%,使用者自付30%。

 

  • 聯絡人:馮美瑛
  • 資料來源:土庫鎮衛生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