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住宿式服務機構使用者補助方案
📢 115年度申請作業須知
🌐 雲林縣衛生局補助專區 https://ylshb.yunlin.gov.tw/News.aspx?n=17092&sms=19199
📌 申請時間:
第一階段:115年9月14日至115年10月31日
第二階段:115年11月1日至115年12月16日
📌 申請方式:
☎️ 長照專線1966
☎️ 住宿式機構使用者 補助 (05) 700-2901
雲林縣衛生局長期照護科|廖先生
☎️ 身障者住宿費 加碼補助 (05) 552-3366、(05) 552-2620
雲林縣政府社會處身心障礙福利科|許先生、張小姐
📌 申請資格:
補助對象為115年度入住機構之住民,符合下列資格之一者,即可提出申請:
1️⃣ 入住機構:入住依法設立之住宿式服務機構(如護理之家、長照機構、身心障礙福利機構等)
2️⃣ 符合下列資格之一:
● 長照等級第4級以上
● 身心障礙證明中度以上
● 112年1月1日前已實際入住機構,並持續入住至補助計算期間之既有住民
📌 應備文件
1️⃣ 申請書正本(申請人須簽名或蓋章)
2️⃣ 申請人及使用機構者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3️⃣ 入住機構契約書影本 (可辨識機構、住民、簽約人、入住期間及簽約日期)
4️⃣ 申請人或使用機構者本人存摺
5️⃣ 長照需要等級核定函或身心障礙證明(二擇一)
6️⃣ 死亡證明或除戶證明(住民已逝世者需二擇一檢附)
🕛 115年度過渡保障
曾於114年度核定領取本方案住宿式服務機構使用者補助12萬元者:
✔ 115年1月1日至8月31日期間實際入住機構累計達180日者,該期間補助金額保障核給12萬元。
✔ 自115年9月1日起之入住期間,依本方案按月認列,每月最高15,000元。
✔ 116年度起,均依本方案按月認列方式計算補助。
📜 入住天數及補助月數認列
1️⃣ 以115年度內實際入住機構情形按月認列。
2️⃣ 當月實際入住日數達當月日曆天數二分之一以上,認列1個月補助。
3️⃣ 當月日曆天數為奇數時,以二分之一計算後無條件進位。
例如:31日需入住16日以上;29日需入住15日以上。
4️⃣ 入住日數以日曆天計算,出入機構天數採算進不算出。
5️⃣ 補助月數以115年度內符合資格期間之入住情形計算,不得跨年度累計。
6️⃣ 住院期間如機構仍保留床位,原則上視為持續入住;但當月住院日數達當月日曆天數二分之一以上者,該月不列入補助月數。
💰 補助金額
✔ 中、重度失能者:每月最高15,000元
✔ 既有住民:每月最高5,000元
✔ 身心障礙者住宿費用加碼補助:符合相關資格者,每月5,000元
⚠️ 同一住民於同一月份僅能擇一補助,且補助金額以實際支付之住宿費用自付額為上限,不得重複領取。
📌 注意事項
1️⃣ 長照需要等級須以地方政府照管中心最新有效評估結果為準。
2️⃣ 長照需要等級已逾複評期限者,應先完成複評後據以認定。
3️⃣ 符合「長照需要等級第4級以上」、「持有身心障礙證明中度以上」或「既有住民」資格者,入住日數均自提出補助申請日起算。
4️⃣ 身心障礙證明須於有效期間內,始得計算補助期間。
5️⃣ 入住日數由受理機關依相關資訊系統住民資料比對認列,申請人原則上免附逐日入住證明。
🚫 同一補助月份不得重複領取
● 依身心障礙者日間照顧及住宿式照顧費用補助辦法領取住宿式照顧費用補助者
● 領有中低收入失能老人機構公費安置費補助者
● 榮民之家安養床、失能養護床及失智養護床公費使用者
● 榮民之家所屬醫療機構附設護理之家之公務預算補助住民
● 已領取其他中央政府公告辦理之同性質住宿式補助者
⚠️ 本公告內容如有未盡事宜,依衛生福利部115年度「住宿式服務機構使用者補助方案申請作業須知」及相關最新公告辦理。
